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工作计划
为全面完成 《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 (以下简称 《 纲要 》 )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体育总《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 2001 - 2010 )规划 》 ,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统筹城乡体育、区域体育和人群体育的发展,紧紧抓住 2008 年北京奥运会的历史机遇,积极推进“体育生活化”进程,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体育发展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体育生活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和健康水平。
经过 5 年的努力,使全省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 40 % ,其中城市达到 45 %以上; 《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 合格标准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 80 %左右,达到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及格标准的学生数占总数的 95 %以上。
(二)加强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程度,加大在农村建设经济实用的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力度。全省所有乡镇及 15 %左右的行政村建有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比较规范的社区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基地,根据《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 为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提供支持,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经济实用型公益性体育场地和设施明显增加;不断提高城乡学校及单位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程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建设体育健身和休闲场地设施。
(三)健全社会化组织网络,发展壮大群众体育骨干队伍。在城市辖区、街道和农村乡镇逐步建成一批社区体育俱乐部或体育活动站(文体活动中心);努力改善基层体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组织、协调、服务作用;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保证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0000人左右;稳步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
(四)培育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扩大体育健身市场和大众体育消费的规模和水平,扶持发展大众化的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的体育健身消费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大众化健身产品的开发,城市居民家庭拥有健身器材的数量明显增加。
(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法制建设。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初步建立起纵向以省政府统筹规划、各级政府负责实施,横向由政府领导,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投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体育事业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群众体育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群众体育法治化进程,制定和实施 《 全民健身条例 》 。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
1.按照 《 纲要 》 中确定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与行业、系统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协调机构,并发挥其领导协调作用。
2.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其领导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各项工作。
3.进一步明确各行政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中的责任,形成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改革体育经费支出结构,增加对群众体育投入
1.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改革体育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 《 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 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群众体育的投入力度,保证群众体育事业费增长幅度不低于体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
2.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比例和额度的审计和监督,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足额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3.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三)扩大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规模,努力实现“一市一馆”、“一县一中心”、“一乡一站”、“一村一场”的基础建设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的开发与建设。
1.继续抓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省体育局继续使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实施“健身路径工程”,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长效管理为重点,在巩固和扩大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寻求新的突破。加强维护和更新工作。
2.积极争取“雪炭工程”项目,每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若干经济实用的公益性中、小型体育场馆。
3.实施“百万农民健身工程”,加大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对没有体育场地的乡镇和部分行政村,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资助建设标准球场和一些小型公益性体育设施,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4.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制定 《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办法 》 ,切实解决城乡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问题,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四)加强基层体育活动站(中心)建设,提高基层体育服务能力
1.重点在城市辖区、街道和农村乡镇,建设规范的体育活动站(中心) .
2.制定基层体育活动站(中心)服务标准,开展评比活动,推动体育活动站(中心)建设规范化。
3.继续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俱乐部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改革体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共体育设施的服务职能,使它们都能够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建立不同类型的体育健身组织,开设晨练、晚练点,使公共体育设施成为群众的体育活动中心、体质监测中心、体育信息中心和体育社会团体的办公中心。
5.配合工商、园林等部门,扶持、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设施及广场、公园等建立不同类型的体育健身组织和晨(晚)练点;积极配合文化、教育等部门,利用文化馆(站)、学校体育设施共建文化体育活动站(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开展居民体质监测试点,有条件的体育指导站(中心)要开展居民日常体质测试活动.
(五)加强基层体育社会团体和群众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1.加强对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领导,在人员、办公条件和活动经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使其真正成为有组织章程,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地点有活动经费,常年有特色活动的名副其实的体育社会团体。
2.统筹规划,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全省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组织、指导水平和工作效率.在营利性健身场所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
3.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学校体育教师在农村群众体育活动中的骨千作用,与教育部门联合表彰为农村群众体育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中小学体育教师。
4.普遍提高群众体育千部队伍素质,定期举办基层群体干部培训班。
(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让体育走进小康生活.
1.继续组织和开展以青少年为重点的“五个百万人群”健身活动和全民健身月活动,努力创新活动形式,使各项活动更加贴近生活,贴近老百姓。
2.积极倡导和推进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和节假日体育等活动形式,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3.扩宽基层体育健身信息服务渠道,定期向人民群众提供科学的体育健身知识、方法和手段,提供可供群众参与选择的体育健身场所、体育活动组织、体育活动内容等信息。鼓励整理和创编有地方特色、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方法。
4.特别关注青少年和儿童体育。公共体育设施要落实对青少年和儿童开放的优惠措施。实施“青少年体育振兴计划”,探索性建设一批适合青少年校外进行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所。
5.重视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工作。
6.实施“民族传统体育保护工程”。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
7.切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定期组织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的健身活动。
8.办好全省群众性综合运动会,积极探索大型群体活动规律,发挥其综合效益,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
(七)加强群体科研和宣传,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l.完成社会体育督导、学校体育设施开放、青少年体育等方面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遏制违法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势头。
2.充分发挥地方体育科研机构在群众体育研究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3.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全民健身知识法规制度的宣传,调动全民参与健身的热情,形成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到 2010 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既是 《 纲要 》 确定的奋斗目标,也是政府对全省人民的承诺。因此,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有强烈的目标意识,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全面检查、总结第一阶段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照 《 纲要 》 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第二阶段(2006一 2010 年)实施方案,努力完成 《 纲要 》 确定的奋斗目标。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民健身体系建设重点在基层,关健在提供“亲民、便民、利民”体育服务的工作观念,把群众体育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乡镇、学校,转移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办实事上来,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服务体系。
(三)要在突出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的同时,兼顾青少年的校外体育和儿童体育;在突出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的同时,兼顾村庄体育和村民体育;在突出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的同时,兼顾单位体育和职工体育。
(四)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把支持、扶持的重点由大、中城市向小城镇转移,由城市社区、县城向农村转移,使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地享受基本的体育服务,公平地享受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体育成果。
(五)要以体育总会为龙头,以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主线,以体育俱乐部和区域站点为基础,以学校、社区、乡镇为重点,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形成纵横交错,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网络化的群众体育组织框架。
(六)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要坚持大型与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集中与分散结合,以分散为主;临时性与经常性结合以经常性为主的原则;坚持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经常化、普遍化、社会化、科学化、制度化、多样化;体现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民族性、传统性、趣味性和健身性。要重点抓好“品牌”体育活动、特色体育活动、广场和公园体育活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以满足不同人群对体育健身的需求。
(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系统、各行业,要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本 《 计划 》 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